一直以来,各地的土地出让市场不够规范常受社会各界诟病,尤其是土地出让底价制定得过于随意等问题更为土地出让金腐败留下了可钻的空子。昨日,国土部公布消息称,日前国土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规程制定、更新并公布基准地价,加强宗地地价评估管理,严格执行出让地价评估的有关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国土部门要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基准地价,而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少则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多则十几亿元、几十亿元……各地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土地部门为因地块的性质、位置等因素的差异,为每块土地所做的估价以及制定的底价也会常常出现天壤之别。去年3月,我国曾经掀起过一轮基准地价调整潮,北京、济南、乌鲁木齐等多个城市都酝酿或调整了基准地价。而这也正是因为当时不少城市以多年未调整的基准地价为参考制定土地出让底价早已脱离了市场现实。 

  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政府确定的土地区域平均价格。各地土储部门在进行土地招拍挂时会以此为基础,再依据地块情况以及市场需求确定地块底价,而各地的征地、拆迁补偿价格也会参考基准地价,结合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表示,随着城市设施的完善,收储成本不断增加,基准地价肯定会不断提高。而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近年来北京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国土局需要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从2013年底开始,各地上浮基准地价的幅度大多都在2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0%,比如海口市2013年基准地价调整与2009年调整后的价格相比整体上涨了164.23%;郑州市最新一轮调整与2009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相比,住宅用地整体平均上涨85%,商业用地平均上涨125%等。“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出让底价制定得肯定不够规范、科学,估价容易被各地国土部门过于主观性的判断影响,或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入的流失。”业内人士表示。